中共商洛市委组织部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洛市科学技术协会 |
文件 |
商市科协发〔2016〕12号
中共商洛市委组织部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洛市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开展第四届“商洛市优秀科技工作者”
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协,市级各有关单位、学会、企事业单位科协: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国科协九大会议精神,认真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努力在全社会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立足本职、敬业奉献、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积极投身创新驱动发展主战场,为推进幸福商洛建设作出新的贡献。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商办发[2010]26号关于印发《商洛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和《商洛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协会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第四届“商洛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学习《商洛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和《商洛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实施细则,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迅速安排部署好本次推荐评选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按时完成推荐任务。
二、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商洛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进行评选,并注重创新创业、成果转化成效的评价。
三、被推荐的候选人应认真填写商洛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请登陆商洛市科协网站(http://www.slast.cn)“政策导航”栏目下载],如实提供工作业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请各推荐单位于2016年8月5日前将推荐的候选人材料(附电子版)报市科协学会部,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2321736
联 系 人:王 健
地 址:商洛市民主路1号市行政中心12楼25号
附:1、《商洛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实施细则
2、商洛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3、商洛市第四届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科技成果摘要
中共商洛市委组织部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洛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7月8日
抄报: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
附件1
《商洛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
实 施 细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在全市进一步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风尚,根据《商洛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申报推荐条件
第二条 评选条件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努力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和团结协作精神,模范遵守科学道德,在本职岗位上表现出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并在下列某一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
1、长期工作在科技战线,对全市科学技术普及、智力开发、新技术推广和科技咨询服务、科技培训等做出突出贡献,近年来在市内外取得有影响的成绩。
2、商洛市科学技术奖获奖者,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方面,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学术上提出了新的思想和见解,其研究成果有较高
的水平和价值,撰写的论文在省级以上核心学术刊物发表,近年来获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及学术成果一等奖励。
4、近年来在市级以上重点工程中担任主要技术负责人,并在项目实施中做出突出贡献。
5、有较高的科技管理和组织才能,对全市科技管理、引进培养和推荐优秀科技人才、学会工作做出突出贡献,近年来,取得在市内外同行中有影响的成绩。
第三条 申报推荐对象在纪律道德方面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近年无因违反纪律、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接受处分的记录。
2、参评期间无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违纪问题。
3、无学术道德方面的投诉,或投诉已被证实与事实不符。
第四条 已获得“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陕西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奖项的不再参与评选。
第三章 推 荐
第五条 各县(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学技术协会推荐本县(区)候选人;市级相关部门、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推荐本单位的候选人;有关学会、企事业单位科协推荐本学会、本单位的候选人。
第六条 各推荐单位原则上只能推荐1名候选人。
第七条 被推荐的商洛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应递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A4版面并附电子版,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一式六份):
(一)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
(二)在商洛市从事相关科技工作的证明。
(三)《商洛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申报推荐表》。
(四)个人近年来从事科技工作报告。
(五)近年来科技工作的主要业绩证明,包括:
1、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2、技术应用证明材料及产生的经济效益证明。
3、技术鉴定证书及项目验收报告。
4、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公开发表的著作和在市级以上获奖的论文以及学术会议交流的论文。
6、参与科普事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7、出版的科普作品证明材料。
(六)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四章 评 选
第八条 组织机构
1、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设立商洛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协会负责人以及相关人员组成,评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协,负责具体事宜。
2、市评选领导小组职责:
(1)审议、修改《商洛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
(2)审议市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意见。
(3)向社会公布评选结果。
(4)决定其他有关事项。
第九条 评选办法
评选采用自下而上、逐级推选的办法。基本程序是:
1、由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有关单位和社会下发开展商洛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通知。
2、各推荐单位对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定后,填写《商洛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报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3、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后,提交由专家、学者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评选结果报市评选领导小组。市评选领导小组进行复审后,将结果报市委、市政府审定,产生“商洛市优秀科技工作者”。
4、评选工作坚持以实际贡献为依据,注重实践,唯才是举,凡在生产和科研一线工作的,同等条件下各推荐单位应予优先推荐,不受其身份、学历、职称、资历、职务等的限制。
第五章 公示及异议
第十条 将评选结果在商洛市主流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奖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
期内向商洛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供书面材料及
有效证明。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写明联系方式。凡是匿名材料或者单位未盖公章的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 商洛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领导小组接到异议材料后,对异议提出单位或个人有保密义务,且在规定时间内对异议材料进行审查、受理。
第十四条 异议由商洛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领导小组负责处理,有关单位协助,涉及异议的任何一方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推诿和延误。有关单位或个人接到商洛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异议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异议材料的核实并报商洛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领导小组审核,商洛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领导小组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意见。有关单位或个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核实或提交初步处理意见,不予授奖。
第六章 表彰奖励
第十五条 符合条件的“商洛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拟奖人选报市委、市政府审核批准,并由市委、市政府发文公告,组织表彰奖励。
第十六条 授予“商洛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的科技工作者,将其材料存入个人档案,作为晋级、评定技术职务的依据。并从中择优推荐参加“陕西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的评选。
第七章 纪 律
第十七条 市评选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评选领导小组制定的评审纪律和工作要求,认真执行评审标准,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团结协作,秉公尽职,按时完成评审工作。评审人员如有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十八条 凡申报人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触犯法律或违背科技工作者职业道德,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市评选领导小组即撤销荣誉称号,责令退回证书和奖金,并通知其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从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2
编号
工作领域(请选择1项) □科研 □企业 □农村 □科普 □卫生医疗 |
商洛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推荐单位
中 共 商 洛 市 委 组 织 部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制
商 洛 市 科 学 技 术 协 会
填 表 说 明
1.封面的工作领域根据候选人以主要精力和时间从事的工作勾选1项。
2.推荐表中所涉及日期统一用阿拉伯数字,如2010年1月1日。
3.毕业院校、工作单位填写全称,职务等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详细填写。
4.照片为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可粘贴在推荐表上,也可将照片电子版插入本表,一并彩色打印。
5.从事科技工作经历从中专或大学毕业后填起,含科普工作经历。
6.主要事迹800字左右,请勿另附页。内容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候选人精神风貌、工作业绩、社会影响、所获重要奖励等情况。
7.工作单位意见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填写,推荐单位意见由负责向商洛市评选领导小组推荐的单位填写。需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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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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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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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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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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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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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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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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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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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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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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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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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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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及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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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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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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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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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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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 |
在何单位从事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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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8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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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推荐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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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商洛市第四届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
科技成果摘要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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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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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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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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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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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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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摘要(约5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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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曾获荣誉称号情况(近5年):奖励名称、获奖时间、授奖部门
2.曾获科技成果奖励情况(近5年):奖励名称、奖励等级、获奖时间、授奖部门、本人排名
3.本表一式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