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科学技术协会 |
文件 |
商 洛 市 教 育 局 |
商市科协发〔2015〕35号
关于印发《商洛市“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创建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科协、教体局、各有关学校:
现将《商洛市“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创建工作,并及时反馈工作情况。
商洛市科学技术协会 商洛市教育局
2015年8月24日
商洛市“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我市“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创建活动自2010年开展以来,已成为引领全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的重要载体,成为推进素质教育的主要形式和途经。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培养和提高青少年科技创新和科学思维实践能力,全面提升青少年科学素质,市科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从今年开始到2018年,继续在全市中小学校组织开展创建“科技教育特色学校”活动,现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内容
“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创建活动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实施《科普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为内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密围绕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及“科教兴市”“科技带动”战略实施,组织中小学校和广大青少年开展理解科学规律,掌握科学知识,培养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和方法,引发对科技发展与人类生活、社会发展相互关系的思考等富有特色的青少年科技教育、科学实践和科技探究性创新活动,培养青少年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素养以及环境意识,推动青少年科技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带动公众科学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创建标准和条件
(一) 领导重视、组织管理体制健全
1.学校建有科技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建立有2至3个校内外科技兴趣小组或科技活动小组,配备有3-5名专职或兼职的科技辅导员。
2.制定有科技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做到活动计划、内容、方式、时间及总结的“五落实”。
3.建立有科普宣传栏或科普宣传画廊,有一定规模的科技活动室或科技实践场所,能定期开放和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科技活动。
(二)充分发挥学校科技教育主渠道作用
1.突出“科技”特色,把科技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整体教学计划,开设有科技教育课或科技活动课程,能够把科技教育纳入年度考核和创先评优内容。
2.有一支较强的科技辅导员师资队伍和相对系统的科技教育教材,重视培训和扩充科技辅导员队伍;在教师和学生考核、创先评优、晋级等制度中有激励措施和特色做法,建立有科技教育广泛开展、持续运行的工作体制和考核激励机制,能定期对科技教育优秀教师和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科技活动的师生进行评选和表彰。
3.每年有一定的科技教育活动经费保障,并建有比较规范的科技教育活动资料档案和台账。
(三)积极开展科技教育特色活动,成效显著
1.能积极组织全校师生参加“科技之春”“科技周”“全国科普日”等大型科技宣传普及活动;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科普进校园”“大手拉小手”“专家进校园”等综合性、多样性的科技传播活动;有1-2项科技教育特色活动或项目,并取得较好的教育成果。
2.能积极组织开展和参加各级各类青少年科技竞赛活动,且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获得市以上表彰奖励。
3.积极组织开展年度“科技节”活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2次以上有主题、特色突出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且师生参与率达到在校师生的90%以上。
4.能充分利用校园电台、校园网、手机微信等现代新媒体资源和设施,开展经常性的现代科学知识宣传普及,并结合教学实际,使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精神渗透在教学之中,培养青少年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兴趣,提高他们的科学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实施步骤和方法
创建活动按照年初安排部署、半年检查督促、年终考核命名表彰的办法进行。每年初,由各县(区)科协联合教体局做好动员组织宣传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半年检查督促,及时总结推广活动经验,指导各学校开展创建活动。11月份各县(区)对创建活动进行检查验收,选拔推荐申报市上命名表彰的“科技教育特色学校”,由市科协联合教育局组织检查验收,经验收达标的学校,采取“以奖代补”形式予以命名表彰奖励,并作为推荐争取中、省少年科普馆等科技教育项目的优先条件。市级各学校可直接申报。
四、具体要求
1.各县(区)要充分重视“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创建活动,要从落实《科学素质纲要》、建设创新型社会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安排部署,积极指导组织中小学校开展创建活动,努力扩大活动覆盖面,加快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步伐。
2.各县(区)科协、教育局要密切配合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实际指导,推动创建活动的广泛开展。
3.全市各中小学校都要积极行动起来,结合各自的教学实际,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努力争创“科技教育特色学校”,为全面提升青少年科学素质,培养造就新时期科技创新后备人才队伍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