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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商洛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25 17:33:54 | |  | 浏览量:35705

中共商洛市委办公室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商洛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

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各县(区)委、政府,商丹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商各单位:

      《商洛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方案(2011—2015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贯彻实施工作。

 

               中共商洛市委办公室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1月8日

 

商洛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方案

(2011—2015年)

 

  根据《商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为实现《商洛市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 >工作方案(2006-2010-2020年)》(商政发〔2007〕28号)确定的目标,明确提出我市“十二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以及保障措施等,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指导方针,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市”主题和发展循环经济主线,以提升服务能力为核心,以提高五类重点人群科学素质为重点,以资源共建共享为抓手,以服务基层为着力点,努力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和基础工程的更好实施,实现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公平普惠,不断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促进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围绕《商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继续坚持生态立市、产业兴市、工业强市,实施开放带动、城镇带动、项目带动、科技带动,切实转变发展方式,不断优化经济结构,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全力打造“三区四基地”的发展重点,到2015年,使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在“十一五”基础上有显著发展,公众获取科学技术知识渠道进一步拓宽,对科学技术的态度更加理性和科学,处理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得到提高,初步形成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全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明显提高,并力求达到或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主要行动

  (一)组织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宣传科学发展观,结合市情,重点宣传“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等内容,使未成年人不断提高科学认知水平,从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在幼儿园日常教育中融入科学启蒙教育,激发幼儿认知科学的兴趣和探究欲望,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科学素质教育,以提高学生积极主动的学习能力、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勇于探索的创新能力为目标,鼓励学生通过参与、体验、实践和动手制作等方式,提高科学素质;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的成果,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的质量,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探索建立校外科技活动场所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有效机制,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创建,丰富校外、课外科学教育活动,动员科技和教育工作者组织开展与青少年面对面的科技交流活动,利用科技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教育资源,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科普专家进校园(社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活动,定期开展学校科技节、科技周等科普教育活动;营造崇尚科学的校园文化氛围,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自救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重视家庭教育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中的作用。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团市委;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文广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市药监局、市妇联、市科协。

  (二)组织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全力落实《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大纲》,积极面向农民宣传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农民科学教育活动,建立适应需求的农村科学教育培训体系。健全完善农村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服务组织网络,依托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科普惠农培训学校、乡镇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等平台,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科技培训和科学教育活动。面向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人员和农村社会管理人员,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职业技能水平。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和企业岗位实际要求,开展订单培训和订岗培训,使其掌握初级以上技能或达到上岗要求。鼓励农村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参加1-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对有技术和资金并有创业意向的农民,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帮助农民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支持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参与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劳动力培训。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之春”、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总结推广科技特派员、科技110、科技之春、科普大集、科教专家和科技能手下乡等行之有效做法,探索科技工作者常下乡、常在乡的工作机制。开展反对邪教、反对封建迷信的科普宣传活动。加强农村科普示范体系、基层科普队伍和科普能力建设,以“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科普惠农富民计划”、科普示范“五创一带”活动为抓手,充分发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等示范带动作用,加大科普惠农服务站建设力度,在全市七县区建立科普惠农(益民)培训学校,探索建立科普服务“三农”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全国科普示范县和省级科普示范县创建活动,积极推广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的先进经验。

牵头部门:市农业局、市科协;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扶贫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文广局、     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药监局、市环保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三)组织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结合我市统筹城乡发展的实际,提高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将劳动人口应具备的基本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培训课程,将有关科学素质的要求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促进用人单位加强科学素质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鼓励职工在职学习。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健全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的职业培训制度,深化进城务工青年订单式技能培训,广泛开展妇女岗位培训和创业技能培训、激励妇女岗位建功成才。各厂矿企业,建筑、交通运输和供电、电信等行业要大力开展劳动竞赛和职业技能大赛,为展现职工风采搭建平台,为职工晋升职业资格等级提供服务。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新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法制建设,进一步促进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和科学素质的全面提升。深入推进“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学习型职工”、“讲理想、比贡献”等活动,着力打造一批学习型、创新型、技能型团队。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举办面向职工的专题讲座,组织专家团队深入企业开展送科技活动;加大面向科技工作者的健康知识科普宣传,组织开展健康讲座、心理培训等宣传教育活动。

牵头部门:市人社局、市总工会;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市文广局、市卫生局、市工信局、      市环保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四)组织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为重点,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技教育培训,着力培养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执政能力,提升科学决策与管理水平;全市各级党校和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培训,将科学素质教育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在公务员选拔录用、综合评价工作中,强化对科学素质的测查,举办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各类科技报告会、科普知识专题讲座、科学素质竞赛和科学素质大讲堂等;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实地参观科研单位和科普场所;推动报刊、电台、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创办科学素质的专题、专版、专栏。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文广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      市药监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五)组织实施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围绕安全健康、节能环保、防灾减灾等内容,开展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节能减排全民科普行动、保护母亲河行动、心理健康咨询等活动。发挥社区教育在提高劳动者科学素质、服务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围绕老人、妇女、少年儿童开展科学、安全、健康生活等宣传和教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正确应用网络资源,获得有益知识,拒绝不良信息。围绕建设文明和谐的学习型社区,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有效整合社区内及周边科普资源,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充分依托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建立完善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图书室、科普画廊等基础设施,拓展和发挥科普功能。结合社区信息化建设,发挥互联网、移动通讯、移动电视等新兴传媒的科普宣传功能。逐步健全街道科协、科普协会,社区科普小组等网络组织,建立健全社区科普宣传员和科普志愿者队伍,提升社区科普服务能力,发展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开展科普示范街道、社区、住宅小区、家庭等创建活动。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科协、市妇联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人社局、市文广局、市卫生局、     市旅游局、市药监局、团市委。

   三、基础工程

  (一)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加强教师的科学素质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科学素质和水平;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基地,根据需要建设新的科学教育基础设施,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和设备,为开展科学教育和培训提供基础条件支持。鼓励商洛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增设科学教育相关专业,着力培养从事科学教育的专门师资。增加在职教师科学教育的培训内容,推进中小学教师科学素质与课程实施能力建设,广泛开展中小学科学教师之间的业务交流,提高实施科学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以县及县以下幼儿园、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培训为重点,加强科学教育骨干教师培训。将科普工作与素质教育紧密结合,注重培养学生创新创造能力,将科普内容纳入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教材和教学规划。根据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特点和需要,加强各类人群科学教育培训的教材建设。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研究,改进教学方法,广泛应用现代教育技术和先进教育理念,增强教育教学效果。针对不同人群开展科学教育培训,改革与探索成人教育教学方式,提高培训效果。加强科学教育与培训的基础条件建设。逐步实现义务教育特别是边远农村中小学科学仪器、教具、图书基本达标,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继续推进中小学科学教育网络资源建设,支持和鼓励现有科学教育网站扩大科学教育资源。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科学教育资源建设。完善农民职业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学校基础设施,发挥农民培训机构在科学素质教育中的作用。加强农民工培训基地建设。动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社区学校等公共机构对公众进行分类教育培训。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局、市文广局、市总工会、     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二)科普资源开发与共建共享工程。围绕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时代发展脉搏,适应国家、社会和公众的需要,注重科学与艺术,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结合,创作开发一批优秀科普作品。以评奖、作品征集等方式,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挂图、图书、展览作品、文艺节目等科普资源,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认知度。推动优秀科普电影、电视节目在基层播映和播放。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促进各类科研项目成果的传播和普及工作,提高公众对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科技计划项目、科技重大专项产生的创新成果的关注度和知晓率。积极探索将学术交流和科普活动紧密结合的新途径,充分发挥科技社团联系科技工作者及科普创作团队的作用,探索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的机制。鼓励和支持科研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将科研成果向社会公众传播。开展主题科普展览巡回展出活动,推动展览和展品在各类科普场馆、设施、服务机构之间交流。推动科普资源包开发,集成各种科普展览、教育和活动资源,使图书馆、活动中心、文化馆、科普活动站等场所和学校、农村、城市社区等基层单位共享使用,为其开展科普工作提供公共指导和服务。促进科普展教活动与学校科学课程教学、综合实践和研究性学习相衔接。以公众科普需求为导向,发挥市场的引导、优化和调节作用,推动科普产品的研发、生产、集散和服务,推动科普出版、科普旅游馆(园)、科普展览展品开发制作、科普玩具、营利性科普网络等科普产业发展,逐步建立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的体制。

牵头部门:市科技局、市科协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工信局、市文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      市药监局、团市委。

  (三)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推动电视台、广播电台制作更多的喜闻乐见的科技节目并增加播出时间,出版单位增加各类科普出版物的品种和数量,综合性报纸增加科技专栏的数目和版面。门户网站增加科技专栏。大力支持科普出版物等科普产品在农村和边远地区的发行和使用工作。提升大众传媒从业者的科学素质和科技传播能力。各类媒体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科技记者,专门负责科技宣传报道。有计划的开展科技宣传报道人员业务培训,定期组织科技宣传报道编辑记者集中学习培训,提高媒体从业者客观准确报道最新科技创新成果、具有科技背景的社会热点话题以及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各级各类媒体要参照中、省媒体做法,开设专题、专栏或专版,加大科技宣传报道力度。发挥互联网、移动通讯等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积极作用。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工信局、市文广局、市卫生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市科协。

  (四)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大幅度增强科普基础设施的整体服务能力,增加公众提高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加大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市、县基本建设计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争取建成有地方特色的科技场馆。推进科普基地建设,发展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科普基地,建设不同功能的行业科普基地,鼓励、支持企业、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的科普资源定期向社会免费开放。推动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妇女培训基地、文化馆等增加科普教育功能。大力推动“职工书屋”建设。引导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主题公园等强化科普教育功能。推动在全市各县区建设具备科普教育、培训和展示等功能的县级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在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到2015年底,要在全市100%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建有科普活动站(室)、科普画廊(宣传栏),宣传内容每年更新10次以上。争取中国科协配备多功能科普大篷车,提高科普巡展和服务能力,促进展品展项更新。在有条件的农村职业学校、成人教育机构、中小学建立青少年科学工作室。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科协;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局、市文广局、       市药监局、市旅游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五)科普人才建设工程。加强农村实用科普人才培养,依托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基层科普组织人员、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业务骨干、农村科技带头人和基层科技、教育工作者以及离退休人员,积极发展科普员队伍,建立科普宣传员、科技特派员、大学生村官“三位一体”科普传播体系,向群众传递科技信息,组织群众参与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利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科技专家大院、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采取培训、示范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农村实用科普人才,提高科普服务能力。建立社区、小区、驻区单位“三位一体”科普组织网络,结合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等活动以及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建立社区科普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企业科协、企业团委、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发展企业科普人才队伍。积极发展专、兼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加强对辅导员的培训,提高其开展科学技术教育、组织策划科普活动的能力。大力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推动建立科普志愿者协会、科普志愿者服务站等组织形式,为科普志愿者施展才能提供服务平台。培育一批有较高水平的科普创作与设计、科普研究与开发、科普活动策划与组织、科普传媒、科普产业经营与管理等方面的人才。

牵头部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科协;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扶贫局、市民政局、     市农业局、市文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科学素质纲要》的要求,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每年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二次《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组织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按照市全民科学素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加强联系协调,推动各县区、各部门落实相关任务。

  各县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负责领导当地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大力宣传《科学素质纲要》,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进一步关心、支持和参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为《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完善政策措施。在商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关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政策措施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通过研究提出促进我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规划和措施,推动《科普法》深入贯彻实施。

   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科普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繁荣科普创作、提升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和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有关推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措施。

   研究制定激励政策,充分调动科技、教育、传媒等社会各界以及大学生、离退休工作者等社会群体参与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发挥其优势和作用,不断壮大科学素质工作队伍。鼓励科技工作者参与科学素质工作,将科普工作作为科研院所和科技工作者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加大经费投入。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各级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科普经费的投入水平,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科学素质纲要》的顺利实施。

   落实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实施经费。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根据承担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按照市财政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

   鼓励捐赠,广辟社会资金投入渠道。落实完善我市捐赠公益性科普事业税收政策,广泛吸纳各类机构、个人的资金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四)做好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各县区、各部门工作的检查指导,在协调解决问题、联络沟通信息、提供决策建议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探索“十二五”期间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形成抓落实和促工作的机制,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形式,检查各县区、各成员单位建立工作机制、完成工作任务和落实保障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做到纵横结合,突出重点。纵向工作主要检查工作机制、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情况。横向工作主要检查各成员单位对围绕五个重点人群开展科普活动情况及政策措施、队伍建设、监测评估等情况;实施工作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职责履行情况,相关法规政策贯彻、工作机制建立、任务活动落实情况等。

   检查结束后,要适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就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加以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措施,并对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进一步推动《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迈上新台阶。

   五、工作要求

   《科学素质纲要》的年度实施工作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和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的共性问题,确定工作切入点,组织开展主题科普活动,通过示范引导、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公民科学素质的逐步提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与联系,落实好联络员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等工作制度。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实施工作,要与中、省、市保持一致,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通过广泛宣传和社会动员,充分调动全市人民参与《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