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根据《商洛市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7——2010年) >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商洛市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的任务和要求,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开发,集成市内外科普信息资源,建立全市科普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流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公共科普服务。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繁荣科普创作,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开发
1、制定重点科普创作选题规划。对部分优秀选题进行重点扶持或资助。以推荐、倡导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支持重点选题的创作。(各成员单位)
2、加大奖励和扶持优秀原创科普作品力度。研究优秀科普作品奖的有关工作,扩大国家科技进步奖中科普奖项范围。(市科协、市科技局)
3、根据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需要,开发一批公共科普资源。支持从事科普编创、科技传播等专业机构、团体和人员参与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加强科技、教育界与媒体合作,扶持科普类广播、影视内容的开发和制作。(各成员单位)
4、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活动,提升科普书报刊编辑、科普场馆展教人员、展教品开发人员等专职科普工作者的科学素质和业务水平。(各成员单位)
(二)建设科普信息资源共享交流平台,探索科普产品资源服务公众的有效模式
1、构建面向基层科普组织的平台,为社会有关力量提供科普资源信息服务与交流,集成社会已有科普作品、科普信息和科普资料资源,为科普作品开发和创造者提供不同层次、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共享科普资源信息服务。(市科协)
2、有效整合现有优质科普资源,发挥各科普活动场所的优势,探索科技馆资源有效服务公众的模式,提高利用率、增强影响力。(市科协、市科技局)
3、发挥全国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远程教育系统、中国科协科普共享资源网、陕西农业信息网、陕西科技信息网、商洛科技信息网、商洛农业信息网等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流平台的作用,将农业和农村科普多媒体课件提供给广大农民,实现农村和农业科普资源的社会共享。(市科协、农业局)
4、发挥“科技大篷车”、商洛电视台农村频道等电视栏目的作用及优势,强化科普知识宣传,搭建向公众普及科技知识的平台。(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市广电局)
(三)营造有利于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的政策环境
1、制定推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的新成果及时转化为科普资源的政策。(市科技局)
2、认真贯彻相关法规、规章和标准,充分保护各类科普资源知识产权,创造公共科普信息资源公平使用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科普资源中的作用,鼓励各种机构和媒体有选择地释放自有科学教育资源的版权,支持公益性科普活动。(各成员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将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列入工作职责,纳入工作计划,落实工作经费。加强沟通和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二)拓展各部门科普资源的服务功能,扩大科普展览、展教品、远程教育课件、培训教材等现有资源的服务范围,探索建立有效的方式和途径,使财政投入产生的公共科普产品迅速送达基层,服务公众。
(三)各相关单位确定具体责任部门和联系人,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和协调。
(四)《商洛市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实施方案》由市科技局牵头组织实施,联系人李惠军,联系电话239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