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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洛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第十七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03 14:14:16 | 来源:普及部 | 作者:slskx | 浏览量:19591

各县(区)委、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促进和谐商洛建设,市委决定在全市开展第十七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09年3月11日至4月10日,为期一月。

       二、主题

       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助推商洛突破发展。

三、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搭建社会化科普服务平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不断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助推商洛突破发展。

        四、主要内容

       (一)结合商洛实际,广泛开展宣传月活动。活动月期间,要大力宣传市委二届五次全会、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市政协二届三次会议精神,宣传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理念,宣传中共商洛市委《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决定》及《2008-2012年农民增收规划》,宣传“生态立市、产业兴市、工业强市,实施开放带动、城镇带动、项目带动、科技带动,面向全国,依托关中,融入西安,突破发展”的发展思路,宣传我市在特色产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公交商贸、基础设施、生态旅游、医药产业、社会事业、民生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新成就、新举措。围绕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通过举办有针对性的主题展览、科普讲座、科普作品创作、知识竞赛等形式,吸引广大公民积极参与,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提高科学生产和生活能力。

          (二)广泛开展面向农民群众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实施“一村一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春耕生产实际,通过培训、讲座、咨询、服务等形式,普及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帮助农民树立发展现代农业新理念,引进先进生产技术、优良农经品种和产业化经营模式,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无公害农业和标准化生产,普及农村信息化知识,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切实关注高寒边远山区和贫困地区农民群众对科学技术知识的需求,采取送技术、送资料上门服务等方式,向广大农民普及科学知识,改变传统落后的思想观念,增强他们依靠科技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积极做好对返乡农民工生产技能和劳务技能培训,帮助其提高发展生产和就业的能力,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各级科技、教育、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扶贫、广电、团委、妇联、科协等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发挥自身职能,密切合作,共同做好面向农民群众的科普宣传教育工作。

      (三)广泛开展面向青少年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针对青少年的心理特征和需求,以增强和培养青少年综合素质为目标,引导青少年养成良好的科学用脑和动手习惯,掌握独立思考、勤于动手的科学方法,树立团队合作意识和勇于探索的科学精神。引导和鼓励青少年直接参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科技竞赛,使青少年以不同的方式,从不同的角度和方面了解科学、熟悉科学、探究科学,增强科普知识对青少年的吸引力。开展好“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活动,科技专家进校园,校园科技节等活动,促进科技人员与青少年交流,激发中小学生科学兴趣,培养科学理念。加强“心理卫生健康”、“科学上网”等方面的科普宣传教育,特别是要重视对农村青少年的科普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有针对性地科普活动引导他们掌握基本的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刻苦学习、顽强拼搏、报效祖国的雄心壮志。各级宣传、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广电、团委、妇联、科协等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发挥自身职能,密切合作,共同做好面向青少年的科普宣传教育工作。

      (四)广泛开展面向城市公众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以建设和谐社区为目标,结合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科普文明社区等工作,从群众的实际生活需要出发,开展面向城市公众的科普工作。积极探索将科普与文艺、体育、文化等相结合的有效形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趣味性科普活动,促进群众树立节能意识、环保意识、保健意识和防灾意识,引导公众科学理财、理性消费、安全消费,逐步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开展好“科教进社区”活动,通过开辟社区科普活动室、建立科普画廊,举办科普讲座等形式,推动科普型社区建设。鼓励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志愿者主动深入城市街道、社区广泛开展科普活动。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等组织的作用,广泛开展“讲理想、比贡献”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提高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素质。重视城市人口的科普工作,特别是关注城市下岗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的科学素质和劳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就业、再就业和创业能力,帮助他们提高维权和科学生活的能力。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宣传、教育、科技、人事、文化、卫生、广电、工会、团委、妇联、科协等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发挥自身职能,密切合作,共同做好面向城市公众的科普宣传教育工作。

       (五)广泛开展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围绕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决策、科学管理和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做好工作的能力,特别是提高决策效能和执行能力,认真开展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普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有效的形式和内容吸引广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科普教育活动。各级党、政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主管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科普活动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对本部门、本系统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普宣传教育工作。

         五、活动形式

主要采取举办科技报告会、展览会、培训班、街头咨询、现场指导和知识竞答,科技、文化、卫生下乡、进社区,放映科教电影(录像),组织科技小分队进村入户和科普文艺演出等形式。既要注重搭建平台集中开展较大规模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声势,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更要深入基层和群众,有针对性地组织科技专家、致富能手和科技小分队下乡、进社区开展科普活动,务求取得实效。

         六、市级重点示范活动

         1、商洛市第十七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新春街头科技咨询宣传活动;

         2、科普知识有奖竞答活动;

         3、农村科普流动课堂。聘请市科普志愿者服务队深入农村开展科技培训、科技讲座、科技服务活动;

         4、女干部健康知识科普报告会;

         5、第二十四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

         6、2007-2008年度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

        七、宣传报道

各级新闻单位要配合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深入报道各地组织开展的重点活动,及时反映市、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的活动动态。宣传月期间,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要紧密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设科普专栏,进行科普宣传报道,在全市营造浓厚的科普宣传氛围。

        八、活动经费

对列入市、县(区)组委会的重点活动,各级财政要在经费上给予保证。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列支一定的专项经费支持本部门、本单位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经费不足的,可争取社会赞助。

        九、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本届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市上成立商洛市第十七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市委副书记杨长亚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副市长李明征同志担任。组委会成员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局、市广电局、市工经局、市畜牧局、市环保局、市扶贫局、市气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商洛日报社、商洛电视台、商洛人民广播电台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于市科协,负责宣传月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县(区)、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对宣传月活动进行认真安排部署。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精神,高度重视第十七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开展,要把开展好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委二届五次全委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请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准备活动项目,并于2009年3月10日前将活动项目报市组委会办公室(市科协联系电话:2321739)。活动结束后,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及时报市组委会办公室,市组委会办公室将予以评选表彰。

 

                               中共商洛市委办公室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2月10日